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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承担强制执行的执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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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执行费由被执行人承担,标准根据执行金额不同而定。强制执行手段包括查询、冻结、划拨存款,扣留、提取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财产等。强制执行范围包括存款、收入、股票、车辆、应收账款、土地、房产、返还财物、支付迟延履行利息和金、罚款、拘留以及出入境。

法律分析

强制执行执行费由被执行人承担。申请强制执行费用标准是,没有涉及执行金额的,每件五十元到五百元。涉及金额一万元以下的,每件交纳五十元。涉及金额超过一万但不超出五十万元的,按照1.5%交纳等。

一、强制执行执行费由谁承担?

强制执行执行费由被执行人承担。交纳的标准: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二、强制执行的手段有哪些

强制执行的手段主要有: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扣留和提取是紧密相联的两个执行措施,扣留是临时性措施,是将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暂扣下,仍留在原来的单位,不准其动用和转移,促使其在限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如超过期限仍不履行的,即可提取该项收入交付申请执行人。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被申请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人民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三、强制执行范围

强制执行范围是:

1.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股票等财产;

4.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车辆等动产;

5.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应收账款等财产;

6.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土地、房产等不动产;

7.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返还特定的财物;

8.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9.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

10.出入境等。

结语

根据以上内容,强制执行执行费由被执行人承担。费用标准根据执行金额不同而定,没有执行金额的每件50元至500元,执行金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1.5%交纳等。强制执行的手段包括查询、冻结、划拨存款,扣留、提取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财产等。执行范围涵盖存款、收入、股票、车辆、应收账款、土地、房产等动产和不动产,以及返还财物、支付利息和迟延履行金、罚款、拘留等措施,还包括出入境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五十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四十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章 执行的申请和移送 第二百四十七条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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