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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达描述简爱的读后感(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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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达描述简爱的读后感

  最近,跟随阅读小组的步伐,我阅读了太宰治先生的《人间失格》。虽说原意本是完成阅读任务,可不知为何,心似乎是被太宰治的笔尖狠狠地钉在了书上,久久地,沉浸在那个昏暗无光的世界中。它带给我的负面情绪,何止一个“丧”字?

  听闻主人公叶藏的原型,就是作者太宰治先生。我于是搜索了太宰治生平,不出我意料的,他的一生的确是跌宕不平,且以悲剧结尾——五次想要了结自己,享年38岁。消瘦干净的脸庞,鼻梁高挺,眉目浓淡相宜,只是这张脸似乎有一个败笔——那对黑眼睛,像一潭深深的死水,安在脸上,一整张脸都似乎暗淡无光。

  我似乎能理解为什么这本书使人看来如此痛苦了。主人公叶藏的后半生,他的喜怒哀乐似乎都是系在别人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之中,他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似乎也系在别人的喜怒哀乐之中。他没有了自我,似乎别人叫他活着就活着,别人叫他死他就从容赴死。父母给他的生命一点儿也不重要,可以被别人践踏也可以为了某个风流女子去殉情。可有没有想过呢,为什么偏偏只有太宰治能写出来这种人物,为什么偏偏就是太宰治?

  难道因为他是天选之子?上帝就偏要叫他如此才华横溢?

  只有经历过这比地狱更深一层的痛苦,才写得出如此阴暗得叫人心口疼的文字吧。

  何其可悲,所谓的才华横溢原来是痛苦堆积起来的。人间对他来说不是不值得,而是容不下。他像游走在人世间的孤魂野鬼,拼命寻找自己的归宿。看啊,他五次叩响属于自己世界的大门,最终赶上了一趟末班车。天堂人满,地狱打烊,一腔的悲伤无处可去,宣泄于笔尖,留给人世我这活过的痕迹。

  天堂人满,地狱打烊,我何去何从。

表达描述简爱的读后感

  《亲爱的汉修先生》这本书陪伴着我已经有两年多了,在有空闲时间的时候,我总会翻开这本书,读上几页而我却从不厌倦。

  我记得刚买来这本书时,我只是囫囵吞枣的读觉得这本书只写了一个小男孩成长的故事,其它东西在我的脑海里并没有留下多少。我很是不甘心,又翻开认认真真的读上了几遍。这次的收获可真不少!

  故事中的单亲男孩——鲍雷伊感动了我。鲍雷伊是一个坚强的小男孩,他并没有因为“爸爸”“妈妈”离婚而又哭又闹,鲍雷伊能有这样良好的心态,全都来源于他给汉修先生写信,还告诉了汉修先生他父母离异的事情和自己转学后的不适应以及内心的孤独,汉修先生教会了鲍雷伊如何面对生活,理解父母无法共原的原因——1、鲍雷伊的爸爸喜欢过新鲜刺激的公路生活2、而他的妈妈却已经厌倦了公路的生活了。

  故事中的作家——汉修先生也感动着我。鲍雷伊刚开始不会写日记,汉修先生建议他写日记的时候假装自己是在给某个人写信。这个办法使鲍雷伊慢慢的学会写日记了。我觉得汉修先生并不是在教鲍雷伊写日记,而是像一位语文老师在指导学生如何写作,汉修先生这招实在是高明啊!

  除了汉修先生外,还有许多人在鲍雷伊的成长道路上帮了帮忙,如:给了鲍雷伊充足的慈爱和尊重的妈妈,负责任的老爸,时刻关注鲍雷伊的法兰德先生······他们都对鲍雷伊的成长起着重要的作用,是他们使鲍雷伊幼小的心灵逐渐自信、成熟起来。

  我不得不承认《亲爱的汉修先生》的确是一本佳作,是幽默让这本书更加出神入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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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塔克的郊外》是《时代广场的蟋蟀》续集,《时代广场的蟋蟀》很好看,《塔克的郊外》也一样好看。

  《塔克的郊外》主要讲的是:柴斯特回到乡下了,他知道草原遇险了,就派了云雀——约翰去通知他的聪明伙伴——亨利猫和塔克老鼠。约翰飞呀飞,终于来到了繁华的城市——纽约,就开始催塔克和亨利动身了。他们赶上了最后一班车,来到了康涅狄格州。来到康涅狄格州了,看到是一幅郊外的画面,然后他们就来到了柴斯特的树桩,安息了下来。为了拯救小动物的家园,他们想了很多办法都没有成功。最后,他们想到了一个最好的办法,才拯救了草原,这个办法是一个“善意的欺骗”,他们连夜赶造了一个“善意的欺骗”,他们“淘宝”了艾伦·哈德雷家的一些物品,艾伦的妈妈开始怀疑有松鼠同他们的东西,最后,他们成功的淘了艾伦·哈德雷家的一块牌子,矗立在了一堆废墟上面。后来,人们发现发现了这堆废墟,同时也发现了这个牌子,他们的维西说,要保留这块草原的原貌,所以就没有破坏了。

  我觉得塔克很聪明。塔克是唯一想出办法的一个人,他让草原恢复了原貌,他让草原不受破坏,也不让艾伦伤心,也不让她领着那些小朋友伤心,还不让草原的小动物们伤心。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凡是做事的时候动一动脑筋,不动脑筋的人是想不出办法。塔克就是爱动脑筋,所以就想出来了一个那么好的办法,亨利也想出了一些办法,所以就说凡是做事的时候动一动脑筋。这本书是我看过最好的书,不过还有哈利波特那一系列的也很好看,也写的很好,很生动;我还总是觉得《塔克的郊外》好看一点。我第一眼看《塔克的郊外》的时候,我就觉得这个故事一定很好看。令人惊讶的是一只小老鼠竟然能想出那么好的办法,不用说老鼠是想不到的,何况有时候这个办法人都想不到。所以我觉得塔克很聪明,我真的觉得这本书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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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离群的岁月中,一个纽约男孩磁石一样的被山林吸引,在山中度过了一段陶渊明所言的“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山气日夕佳,飞鸟相与还”的山居生活。

  亲近自然,是人人常言而践者无多的一个理念。黄金周式的旅游,热热闹闹地去,热热闹闹地回,我不热衷。在我眼里,唯有热爱自然,感受自然——“像一条小小的沉默的鱼,潜身在潜身在碧绿的海底”而自得其乐,像山姆观池水漾波,听百鸟啁啾一样,才是亲近自然呵!

  何谓充实?《山居岁月》中,山姆在山中抓贻贝、捕河虾、做果酱、制椒盐,其魅力引得我心随目动,向往如此美妙的山居生活。这样的生活淡泊而非无志,像梭罗一样,带着广博的使命,孤独、自由、简单,却乐此不疲。

  现今的人每天都在奔波忙碌,追奢求华,工作节奏鼓点似的紧凑,那也是一种充实,但那种充实是机械的,是无趣的。虽然太白曾言:“金樽清酒斗十千,玉盘珍馐值万钱。”但天天沉溺于斯,怎能不令人食之寡味,百无聊赖呢?可惜啊,他们已经忘却这个世界还有别样的生活方式,他们是难以体会到清净无求无争的那种山野之趣的。

  为了图方便,我们时常依靠一些省事、省时、省力的代劳工具。而山姆呢?他在山中找回了“扒去城市外衣”的自己,当人们把祖先的生存技巧弃如鸡肋时,山姆却择而用之,“我进山时只有一把斧子、火刀火种、一捆线和四十美元。”显而易见,他以此为乐:挖草根、制鹿皮门、造树屋等等,不过度索取于自然,而学会适者生存,用双手开拓出一片奇迹。

  走进《山居岁月》,走进山姆的山居生活,我才骤然惊觉我们与生养我们的大自然距离变得那么似近却远,我们在以为自己“得到”的同时,也不知不觉地在失去什么!

  啊!山姆,在阅读《山居岁月》的同时,我深深佩服你那“奇异”的双手,向往着你那闲云野鹤的生活,向往着葛博礼家族的那一片土地。我深深地爱上了那深山野岭中的奇迹,幻想着某一天,也会有一方土地属于我。若有此时,在耕耘的同时,我一定会想到:在一个遥远的地方,曾有一个男孩,他长于市,却居于野,沐于溪,憩于树,他是我一世的榜样!到那时候,我必将种树满山,让蓝天重归,让鸟兽繁衍,让我的足迹与大自然和谐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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