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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归属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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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离婚协议不合法,债权人可以通过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假离婚,并行使撤销权或起诉到。假离婚转移财产的行为严重损害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真逃债、假离婚的行为具有特征:无房屋住但继续同居、不公平的财产分割、被起诉或被执行、双方默契无争执。需要明确的是,我国法律上并没有假离婚的说法,但对于转移财产的行为,应按已离婚的法律规定进行处理和认定。

法律分析

一、假离婚协议所有财产归对方合法吗?

不合法,债权人若发现或怀疑债务人假离婚真逃债,应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债务人是假离婚,并可行使法律赋予的撤销权或者起诉到,将债务人夫妻双方作为共同被告。具体还是建议寻求专职律师,因为撤销权的行使或者诉讼都是很专业的事,一般人不具备相应的知识和技能。

二、假离婚转移财产的表现

在实际处理过程中,一般也是让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对财产的分割及债务的分担。这些规定及做法使那些不愿偿还债务的夫妻,他们假借离婚,通过协商或调解,打着”照顾妇女、儿童、老人利益“的幌子,将夫妻共同财产大部分或全部让给对方和子女,而主动要求承担全部债务。这样夫妻双方一旦离婚,要承担债务的一放履行清偿债务的义务,实际上是一句空话。因为他(她)根本就没有清偿能力。有的夫妻在离婚时,不申报债务,故意恶意地隐瞒债务,离婚后,债务人主张债务,要求他们偿还债务时,他们便相互推诿和推脱没有偿还能力。这些规避债务的行为都严重损害了债务人的合法权益。

实践中,在有债务未清偿的情况下,夫妻为逃避债务的履行而采取“离婚”的措施。这种真逃债,假离婚的行为,一般具有以下特征:

一是离婚后当事人多以无房屋住为由继续同居生活。即所谓的“离婚不离家”现象。

二是多采取协议离婚形式,并且对财产分割、债务承担明显不公平。欠债一方把部分财产或全部财产拱手相让给另一方,自己显出然一身,人财两空的狼狈相。

三是当事人正在被起诉或被执行,而匆忙离婚,

四是双方没有争执。一般离婚案件,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互相指责,冲突激烈。而假离婚案件夫妻早己暗中协商一致,陈述事实基本吻合,一般没有大的争执,而是很默契。

当遇到上述特征的离婚时,可以合理怀疑有假离婚真逃债的情形。

需要明确的是,我国法律上并没有假离婚的说法,即使是为了转移财产而假离婚,也必须合法的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在法律层面上双方已经解除了婚姻关系,所以对于相关的认定上,也应当按照已经离婚的法律规定来进行财产分割处理和认定。

结语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假离婚并不被认可。如果债权人怀疑债务人通过假离婚转移财产,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并行使法律赋予的撤销权或向起诉。然而,撤销权的行使和诉讼是专业的事务,建议寻求专职律师的帮助。在实践中,假离婚的特征包括继续同居、不公平的财产分割和债务承担、被起诉或执行、双方默契等。虽然法律上没有假离婚的说法,但合法的离婚登记手续已解除婚姻关系,财产分割应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家庭关系第一节夫妻关系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家庭关系第一节夫妻关系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赠与合同第六百五十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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